中国驻尼日尔使馆关于涉港国安立法的声明
2020-05-28 19:07

  5月28日下午,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关乎一国的核心利益。2019年香港“修例风波”以来,“港独”和激进分离势力活动日益猖獗,暴力恐怖活动不断升级,外部干预势力和“台独”势力赤裸裸地加大干预香港事务力度,严重危害香港公共安全,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对国家安全构成现实威胁。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维护中国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和筑牢“一国两制”制度根基的必要举措,是保障香港长治久安、防范遏制外部势力插手干预香港事务的必然选择。

  世界上任何国家,无论实行单一制还是联邦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中国中央政府对维护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的责任。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和赖以生存的基础,只有国家安全有保障,香港的繁荣稳定才能有保障。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打击的是极少数人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区事务的活动,保护的是遵纪守法的绝大多数香港市民,保障的是香港居民以及外国在港机构和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的是国家和香港的根本权益,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一国两制”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中国政府坚持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问题是中国内政,任何外国无权干涉。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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