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申请指南
2011-06-17 23:40
 

    驻尼日尔大使馆可受理符合以下条件的公证申请:

  一、申请人应为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驻尼日尔大使馆受理旅居尼日尔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当事人的公证申请。为临时出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公证限于在尼日尔境内处理死亡案件等紧急事项。外籍华人一般应当在国籍国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二、申请公证事项应当属于驻尼日尔使馆可以办理的公证种类范围,主要包括:声明书公证、委托书公证、居留公证等。

  注:申请人如不便亲自前来驻尼日尔使馆,可按认证程序向驻尼日尔使馆申请领事认证。 当事人如需为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事实和行为办理公证,如:出生公证、无刑事犯罪记录公证、未婚、结婚、亲属关系、学历、学位、技术职称或经历等公证,应向中国境内的涉外公证处申办。当事人如不便回国办理,可在驻尼日尔使馆办委托书签字属实公证后委托国内亲友代办。

  办理公证基本流程

  一、提出申请

  声明书、委托书等公证必须由本人亲自来驻尼日尔使馆办理,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有关文书上签名或捺指印。

  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理。

  法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其他组织申办公证,应当由其负责人代表。

  当事人应当按要求逐项如实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并在相应位置签名或捺指印。

  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具体要求

  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由申请人签名的《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

  (二)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有效的在尼合法居留签证复印件。

  (四)工作证明(雇员)或营业执照(雇主)。

  (五)根据申请的公证种类,应当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见下表)。

  应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列表

  公证种类

  应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具体要求

  委托书公证

  1、填写《委托书》,写清楚被委托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国内地址及委托事项。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存折、股票开户凭证等);

  3、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还应提交结婚证等相关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1、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上签字;

  2、委托书的基本内容应当真实、完备;

  3、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德的事项不能办理。

  4、委托他人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应办理授权委托书以及离婚意见书或民事起诉状或民事答辩状签名属实公证。

  房产委托书公证

  (申请人委托他人购买、出售、出租、转让、抵押在中国的房产,可申办此项公证。)

  1、填写《委托书》,写清楚被委托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国内地址及委托事项。

  2、涉及房产转让的,应提交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公证件。

  1、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

  2、转让房产但没有房产证的,可先办理委托他人领取房产证的公证;

  3、房产证登记为二人以上共有的,应当所有产权人共同办理;

  4、转让未成年人房产应保证确实为了其利益。

  房产赠与声明书

  申请人办理房产《赠与声明书》,只能先办妥美国当地有关部门公证、认证手续,然后来驻马里使馆办理认证。办理认证手续详情请参阅办理中国领事认证申办指南

  放弃房产(财产) 继承权声明书

  (申请人声明放弃中国房产(财产)的继承权,可申办此项公证)

  1、填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请使用黑色水笔,字迹要清楚,不能有任何涂改。

  2、提交有关财产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死亡证明等相关文件正本和复印件。

  请务必在领事官员面前在《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上签名并写上当天日期。

  声明书公证

  1、填写《声明书》。

  2、与声明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等。

  3、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的,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所放弃房产或财产证明。

  1、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

  2、声明书的内容由声明人自己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德的事项不能办理。

  无配偶声明书公证

  1、填写《声明书》。

  2、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请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当事人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

  3、婚姻状况声明书公证的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

  4、未婚人士如处理房产、办理户口等事项需申办无配偶声明书公证,应在声明书中说明此证明仅限用于在国内办理相关事宜;

  5、有特殊情形的,应根据使领馆要求办理。

  6、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

  出生公证委托书公证

  1、填写《委托书》,请使用黑色水笔,字迹要清楚,不能有任何涂改。请务必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上签名并写上当天日期;

  2、填写《近照公证申请表》一份;

  3、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x2英寸照片6张,总领馆使用2张办理照片公证书。申请人应将另外4张照片连同办妥的委托书和照片公证寄给国内的亲友,请其到当地的涉外公证处办理出生公证书。

  1、出生公证书应在中国国内户口所在地办理。如申请人拟委托国内的亲友代办出生公证书,可来驻马里使馆办理出生公证《委托书》。该公证仅证明申请人的签字或印鉴属实,证明其委托行为的成立、变更或撤销。

  2、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

  在固定格式文书上的签名属实公证

  1、有关文书原件。

  1、有关固定格式文书一般指国内法院要求的诉讼委托书、送达回证等司法文书,或银行的表格、单据等;

  2、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有关文书上签字。

  (六)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公证或者由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以及由公证当事人出具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应提供其身份证明以及能证明其与当事人监护关系(一般即父母子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七)涉及重要财产权利转让、变更等与当事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事项,应根据领事官员要求谈话,并在《接谈笔录》上签名或捺指印。

  注:申请人草拟《委托书》、《声明书》、诉讼文书等时,可以在驻尼日尔使馆网站上下载有关表格,这些表格均为PDF格式,可直接使用Acrobat Reader填写后打印下来。或者用墨水笔书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不得涂改。请勿事先签名或填写日期,待领事官员审核通过后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名并填写日期,否则必须重新抄写。

  注意事项

  (一)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

  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充分,虚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文书申办公证的,以及有不按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情形的,不予办理公证。

  (二)不能办理的公证种类

  不能办理合同、协议类公证,不动产公证以及公司章程、注册文件、招标投标、票据、贷款等公司、金融事务公证。

  合同、协议类公证涉及依照中国或驻在国民商法对合同、协议文本内容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查,应在中国国内或驻在国当地公证机构办理;不动产公证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公司、金融事务公证涉及我国或驻在国金融、公司法律事务,应在中国国内或驻在国公证机构办理。

  (三)应由事实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

  出生公证、死亡公证、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公证,应根据事实发生情况,向中国国内或驻在国事实发生地公证机构申办公证。以上事实一般是由中国国内或驻在国当地民政、居留等部门进行登记、确认的,驻外使馆因不掌握相关情况,不能出具相关种类的公证。

  (四)不能为中国国内出具的证书办理公证

  中国国内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结婚证等应在国内办理公证,驻外使馆不掌握相关证书的真实情况。

  对于以上驻外使馆不能办理的公证种类,当事人身在国外、不便回国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到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已将国内出具的证书带至国外的,应根据国内公证机构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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